衢州市房地产管理处是政府管理房地产业的职能部门,现有干部职工80余人,下设办公室、财务预算科、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中心、直属房管所、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、房产管理科、白蚁防治管理所、信息中心、市场监管(调研)科、招商引资驻外办公室共10个科室,专业技术人员约占在编职工总数的80%。该处负责贯彻实施党和国家房地产业的各项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;担负着城市住宅建设房地产行政管理、产权产籍管理、房地产交易与市场管理、公房维修、廉租住房管理、白蚁防治以及城市居民住房解危解困等各项工作。
1987年以来,该处连续多年被评为市建委(建设局)先进党支部、先进集体和政治强、业务精、作风硬的好班子;1989年被市委、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、市级劳动模范集体荣誉称号;1992年被建设部授予全国城镇房产产权登记发证先进单位荣誉称号,被省建设厅授予全省房产登记发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。
特别是1996年以来,该处领导班子带领全处干部职工紧紧围绕“强素质、树形象、求发展”的总体目标,把行风建设作为永恒的主题常抓不懈,与时俱进,开拓创新,坚持“激活主体,规范管理”齐头并进,不断促进干部职工综合素质的提升,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。1998年被省委组织部评为党员电化教育先进单位、党员电教规范化播放点;2003年被建设部首批评为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;2007年被中共衢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、衢州市监察局、衢州市人民政府纠风办联合评为“群众满意基层站所(办事窗口)”,被建设部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;2008年被中共衢州市纪委、衢州市监察局、衢州市人民政府纠风办联合评为衢州市“十佳满意服务窗口(单位)”,被省建设厅评为浙江省建设系统信用建设先进单位;2009年被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、浙江省监察厅、浙江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联合评为浙江省“群众满意基层站所(服务窗口)”创建工作先进单位;2004年至2007年连续四年被省建设厅评为全省房地产业管理先进单位;1997年以来连续五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,树立了房管队伍的良好形象,为我市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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